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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渔政亮剑2023”山东在行动,开展10个专项行动_每日焦点

2023-04-03 19:34:07来源:齐鲁壹点

记者 杨璐


(相关资料图)

日前,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《“中国渔政亮剑2023”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》,“渔政亮剑2023”山东省行动启动,包括海洋伏季休渔专项行动等10个具体行动。

据了解,4月1日12时,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,至此黄河全域进入禁渔期。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在青海、甘肃、宁夏、陕西、山西、河南和山东等省区,同步举办中国渔政亮剑2023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。这是贯彻落实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黄河保护法的重要举措。

此次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“中国渔政亮剑2023”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(以下称“渔政亮剑2023”山东省行动)。“渔政亮剑2023”山东省行动包括海洋伏季休渔专项行动等10个具体行动。

其中,海洋伏季休渔专项行动,继续坚持实施“最严格的伏休制度”、“最严格的管理措施”,聚焦关键区域、重点对象,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,确保新调整伏季休渔制度落实到位、秩序良好稳定、海洋捕捞渔船(含捕捞辅助船,下同)应休尽休、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。

内陆重点水域禁渔专项行动中,黄河流域禁渔期是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,其中东平湖禁渔期为4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。海河流域禁渔期是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。南四湖水域禁渔期是3月10日0时至6月30日24时。行动重点包括落实渔船管控、强化全链条执法、加强休闲垂钓监管。期间,严厉打击一人多杆、一杆多钩等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。以休闲为目的的垂钓行为不列入执法查处范围,地方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的行动时段是5月1日至10月31日。行动重点包括严查保护地内违法活动,强化对海龟、斑海豹、江豚、多鳞白甲鱼等重点物种主要栖息地巡查监管;严打非法经营利用行为,以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、中国鲎、海马、鳄鱼、鲟鱼、砗磲、珊瑚、龟类等物种作为执法重点,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或超期限、超范围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;严管繁育展演活动。加强对海洋馆、水族馆等繁育展演场所监管,清查登记鲸豚、鲸鲨、海龟、斑海豹等重点物种在养情况,并录入全国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信息管理系统。对执法中发现许可登记与实际种类、数量不符的,责令限期整改,及时提供有效证明;无法证明合法来源或去向的,依法进行查处;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清理取缔“三无”涉渔船舶和“绝户网”专项行动,全年持续深入对非法涉渔船舶和违规禁用渔具进行清理取缔,行动重点包括整治“三无”涉渔船舶、整治违规渔具、整治涉渔快艇非法捕捞、组织公开销毁。

重拳打击电鱼专项行动,全年严厉打击电鱼行为,确保大范围、群体性电鱼现象基本杜绝,散发性电鱼行为持续减少。行动重点包括严打电鱼行为、清查违法制售活动、加强执法监督考核。

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专项行动,行动重点包括渔船拆解报废执法、渔船身份标识执法、渔船修造监管及溯源倒查执法。

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行动,全年继续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相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,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。行动重点包括摸清底数、核查许可证件、狠抓投入品管理、加强部门协作。

涉外渔业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无证入渔、买卖证件、非法进入他国管辖水域捕捞等行为,行动重点包括严格船位监控、强化协作联动、聚焦重点对象。

渔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专项行动,行动重点包括扎实做好商渔共治、严打船员违规上岗作业、持续从严整治渔船不适航出海作业。

拖改刺(围)、拖(围、刺)改钓渔船执法监管专项行动。依法查处捕捞许可证为围网、刺网及钓具作业类型而私自加装、安装拖网装置或改变作业类型的渔船,严厉打击为违法制造、更新改造渔船提供场地、设施或者实施制造、更新改造的行为,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规范海上渔业生产秩序。行动重点包括实施精准管控、强化执法检查、抓好源头治理。

除上述十个专项执法行动外,行动方案要求,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委、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,统筹抓好水产种质资源、涉渔工程、外来物种防治、海底光缆巡护等方面执法工作。

按照行动方案,山东将深化执法协作,全链条打击违法违规捕捞、运输、销售行为。针对海洋伏季休渔、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禁渔等专项行动,省厅将适时组织跨市联合交叉执法行动。完善“有举必查、查实必究”举报机制,公开举报电话,用好中国渔政执法举报受理平台、信息船、信息员等线索收集渠道,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,构建专群结合监管机制。

同时,按照扫黑除恶常态化部署,主动将渔政执法工作融入本地区扫黑除恶总体安排,深挖渔业领域内组织“三无”涉渔船舶非法捕捞、非法越境(界)、电毒炸鱼、走私非法捕捞水产品、买卖证书证件等渔业生产、销售、经营等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,及时向公安、海警部门通报和移送。要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案件侦办、起诉等工作,坚决打击组织化、团伙化、链条化违法犯罪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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